赌博赌资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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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为营利组织特定规模赌博或开设赌场应立案追诉。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或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以及开设赌场的行为,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会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参与者财产利益,所以应依法立案追诉。
2.不以营利为目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等不以赌博论处。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费用的经营行为,本质上是正常娱乐和合法经营,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不应认定为赌博。
3.建议加强对赌博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赌博危害的认识。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赌博的行为及时查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同时,明确区分正常娱乐与赌博的界限,避免误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当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就属于“聚众赌博”要立案追诉。
(2)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同样应立案追诉。
(3)开设赌场的情况,不管具体营利数额或参赌情况,一律应予立案追诉。
(4)不以营利为目的,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棋牌室等收取正常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不认定为赌博。
提醒:参与赌博活动时要区分娱乐和违法的界限,若涉及上述立案追诉情形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不同案情处理不同,建议咨询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个人来说,避免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且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的赌博活动,不参与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行为,也不要开设赌场。
(二)经营场所若提供棋牌室等娱乐服务,要确保仅收取正常场所和服务费用,开展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以营利为目的,满足以下情形算“聚众赌博”需立案追诉:组织超3人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超5000元;组织超3人赌博,赌资累计超5万元;组织超3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超20人;组织10名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回扣、介绍费。
2.开设赌场的,要立案追诉。
3.不以营利为目的,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及棋牌室正常收取费用的经营行为,不算赌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或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等,以及开设赌场的,应立案追诉;不以营利为目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等行为,不以赌博论处。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对于赌博行为的认定有着明确界限。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特定情形的聚众赌博及开设赌场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所以要立案追诉。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和正常棋牌室经营,属于正常的社交和商业活动,不构成赌博违法犯罪。如果在生活中对赌博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或是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涉及违法,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不以营利为目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等不以赌博论处。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费用的经营行为,本质上是正常娱乐和合法经营,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不应认定为赌博。
3.建议加强对赌博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赌博危害的认识。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赌博的行为及时查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同时,明确区分正常娱乐与赌博的界限,避免误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当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就属于“聚众赌博”要立案追诉。
(2)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同样应立案追诉。
(3)开设赌场的情况,不管具体营利数额或参赌情况,一律应予立案追诉。
(4)不以营利为目的,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棋牌室等收取正常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不认定为赌博。
提醒:参与赌博活动时要区分娱乐和违法的界限,若涉及上述立案追诉情形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不同案情处理不同,建议咨询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个人来说,避免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且抽头渔利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达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的赌博活动,不参与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行为,也不要开设赌场。
(二)经营场所若提供棋牌室等娱乐服务,要确保仅收取正常场所和服务费用,开展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以营利为目的,满足以下情形算“聚众赌博”需立案追诉:组织超3人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超5000元;组织超3人赌博,赌资累计超5万元;组织超3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超20人;组织10名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回扣、介绍费。
2.开设赌场的,要立案追诉。
3.不以营利为目的,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及棋牌室正常收取费用的经营行为,不算赌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或组织10人以上公民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等,以及开设赌场的,应立案追诉;不以营利为目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等行为,不以赌博论处。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对于赌博行为的认定有着明确界限。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特定情形的聚众赌博及开设赌场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所以要立案追诉。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少量财物输赢娱乐活动和正常棋牌室经营,属于正常的社交和商业活动,不构成赌博违法犯罪。如果在生活中对赌博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或是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涉及违法,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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